10月11日下午,马克思主义学院在学院会议室组织教职工学习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相关的法律法规。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张瑞荣主持会议。
会上,张瑞荣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天津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通过学本次组织学习,马院教职工认识到规范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及在工作中如何规范使用语言文字,表示将努力学好普通话、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语言文字,并贯穿于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中,做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践者,充分发挥教师立德树人的作用。
通过学习,全体教师对我国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与认识,切实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对国家语言文字的推广所肩负的重任,也认识到言传身教的重要作用。

